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报废设备一批)

发布时间:2023-11-26 作者: 新闻中心

  

  本次转让资产为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拟处置报废资产,最重要的包含整体上盘框式绞线机、电缆高压试验设备、氮气压缩机、高速铜线伸线机、液压剪切机及点焊机等设备,共计25台(套),陆续购置于2001年7月至2016年12月间,标的资产现存放于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部分设备露天放置。标的资产详见附件,真实的情况均以现状为准。

  1、本次转让资产为报废设备,已损坏,不再使用,无维护保养。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存在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等情形,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方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3、本次转让报废设备的成交价格为含税价格,转让方将按成交价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1、产权转让总价款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转让中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3、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内按要求递交举牌资料,并于公告期满日16时前向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户名:无锡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无锡梁溪支行营业室,账号:3480)递交意向受让保证金40680元(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且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4、意向受让方应拥有非常良好的财务情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并承诺受让资产金额来源合法。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明显的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合乎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7、标的资产相关拆运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配合装车出库。

  1、报废设备明细表; 2、资产转让批准文件:远程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会议纪要〔2021〕18-1 号; 3、江苏天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定估计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苏圣评报字(2021)第080号《资产评估报告》。

  1、如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挂牌。 2、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决定最终受让方。 3、本公告仅为本次资产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资产的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在提供身份证明的前提下,可以查询《评估报告》等转让方提供的有关的资料,并由产交所联系安排看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