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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08-31 19:32:34 作者: 新闻资讯 返回新闻列表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全体股东的纯利润是213,834,514.97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0,864,221.03元。经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推动并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审慎研究,我们拟订了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000.00万股为基数计算,共计派发13,760.00万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秉持“科技赋能,做家人想吃的产品”的发展理念,坚持推广品质优良的系列健康饮品,目前主营常温乳酸菌系列饮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陆续推出其他系列健康饮品。

  《饮料通则》(GB/T 10789-2015)按原料和产品性状将饮料划分为包装饮用水、果蔬汁类及其饮料、蛋白饮料、碳酸饮料(汽水)、特殊用途饮料、风味饮料、茶(类)饮料、咖啡(类)饮料、植物饮料、固体饮料,以及其他类饮料等11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包括若干种类。蛋白饮料是以乳或乳制品,或其他动物来源的可食用蛋白,或含有一定蛋白质的植物果实、种子或种仁等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液体饮料,具体可分为含乳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复合蛋白饮料和其他蛋白饮料四个种类。

  其中,含乳饮料系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食品原辅料和(或)食品添加剂,经加工或发酵制成的饮料,包括配制型含乳饮料、发酵型含乳饮料、乳酸菌饮品等。本公司生产的常温乳酸菌饮品属于含乳饮料中的发酵型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品的范畴。

  公司基本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兼顾库存的采购模式,满足生产计划所需。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所需的原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由公司自有工厂及代工厂进行生产。企业主要采购进口奶粉、白砂糖、果胶、乳清蛋白、进口菌种等原辅料及塑料粒子、纸箱、瓶子、瓶盖、封口膜等包装物材料,公司设置了专门的采购部门,针对自有工厂及代工厂建立了完整的质量体系,对用于乳品生产的原辅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验收、运输、贮存和使用作出规定,对采购过程来控制,以确保采购的材料在质量发展要求、交付和服务等各方面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方式确定自有工厂及代工厂生产量。销售部门依据上月销售订单、本月经销商要货计划及当期市场需求变化趋势制定销售计划,生产部门依据销售计划编制生产计划组织生产。销售部门定期根据具体销售情况对月初制定的销售计划做调整,生产部门也据此做相应调整。同时,公司的常温乳酸菌饮品由于保质期限较长且无需冷藏,公司依据市场情况结合销售计划保持合理的库存水平,并相应调整每月的生产数量。

  公司在湖北宜昌和浙江衢州拥有自有工厂。随着衢州工厂产量逐步释放,公司整体产能利用率呈现逐步提升的趋势。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正处于整体快速增长期,公司业务亦处于强化优势、持续扩张、巩固地位时期,目前自有产品产量不足以满足销量的增长,特别在旺季到来前及旺季期间,公司自有产能有限的问题凸显,存在相关生产线实际持续满负荷开工运作却不足以满足需求的情况。因此,自有产能是制约公司成长的因素之一。随着衢州工厂产量释放以及这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将慢慢地提高自有产能比例以突破现有规模瓶颈。

  代工厂承担了本公司的重要产量任务,有效补充了公司产能、保证了供货节奏。公司现在存在代工厂的选择以质量保证为基础、紧贴商品市场布局,既方便产品快速投放市场,又能减少产品运输半径,有利于积极做出响应客户需求。

  代工厂在有效补给公司自有产能的不足、保证公司供货节奏的同时,也相对提高了公司的管控成本,因此,公司有意逐步压缩代工厂产量占比,并择优选择其中信誉好、品控强的企业开展业务合作。

  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经销模式。经销模式下,公司的产品通过卖断式方式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给其下游经销商、分销商及零售终端商等下游客户,最后由零售终端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公司的销售市场大多分布在在二三线城市的下沉县域市场、并双向延伸,公司依据当地市场行业销售数据确定发展经销商的数量,通常一个特定区域只发展一个经销商,保证公司有效扩大营销网络覆盖范围和营销效率。随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和产能的扩大,公司依据特定区域市场产品消费增长情况合理开发经销商。经销商依据自己经营销售的策略和市场销售情况,自主发展商超、连锁便利系统、零售店等下游销售渠道,完成公司分销率、铺货率等要求,建设和维护经销区域内的销售网络,有效扩大营销规模,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C15)”大类,属于“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制造(C1524)”小类。

  2014年之前,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主要由三四线品牌构成,公司属于一线品牌中较早进入常温乳酸菌市场的企业。经典的“均瑶”及创新的“味动力”品牌形象经过多年积淀在消费的人群体中已建立良好的形象,拥有忠实的目标花钱的那群人。公司属于常温乳酸菌行业的先驱者,商品市场竞争力较强,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根据尼尔森数据,截至2020年7月,公司在中国大陆常温乳酸菌饮品市场占有率12.3%,CR3总体市占35.4%。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851,899,378.34元,同比下降了31.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834,514.97元,同比下降了27.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4,956,118.85元,同比下降了30.36%。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一节/五/38“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衔接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按照每个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承担的运输的,本公司负责将产品运至客户所在地仓库并承担相关运输费用,2020年1月1日前本公司承担的运输费用列示在销售费用,2020年1月1日起,该运输费为本公司履行合同发生的必要活动,其费用作为履约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明显的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2户,减少0户。合并范围变更详见第十一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相关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均豪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000.00万股为基数计算,预计共计派发13,760.00万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次方案的现金分红水平有利于兼顾业务规模和盈利规模增长,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企业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0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2020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共计发放人民币906.5万元。为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相应责任和义务,保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劳动权益,公司依据《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真实的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1年度的董事、高管薪酬方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1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公告》。

  为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于2021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总额不超过1850万元的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均豪、蒋海龙、尤永石、朱晓明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乃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3,000.00万股为基数计算,预计共计派发13,760.00万元(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纯收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各样的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都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公司拟于2021年度与关联方进行总额不超过1850万元的关联交易。该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没有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履行了合法程序,且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赞同公司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人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 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和自律监管措施3次。

  项目合伙人:刘万富,1993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7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海燕,2015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9月起在大华所任职并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大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2020年度审计费用130万元(不含税),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由董事会与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所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大华所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对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大华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大华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021年4月15日,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健康”或“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均豪先生、蒋海龙先生、尤永石先生、朱晓明女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

  均瑶集团及公司均为王均金先生控制,同时公司董事朱晓明女士、监事林乃机先生、陈艳秋女士担任均瑶集团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均瑶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吉祥航空及公司均为王均金先生控制,同时公司监事林乃机先生担任吉祥航空监事,根据《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吉祥航空为公司关联方。

  九元航空及公司均为王均金先生控制,同时公司董事蒋海龙先生担任九元航空监事,根据《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九元航空为公司关联方。

  均瑶国际广场受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均金先生控制,根据《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均瑶国际广场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办公大楼仍在装修过程中,预计2021年公司仍需租赁均瑶国际广场办公场地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其定价均依照市场价格,公平、公正、公允,相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与均瑶集团、吉祥航空、九元航空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提供采购便利;公司与均瑶国际广场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房屋租赁提供便利,有利于优化公司的资产及业务结构。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资源合理配置,获得更好的经营效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阅了公司递交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材料,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我们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前对本项议案进行事前审核,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合理,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瑶健康”)董事会对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8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43元,募集资金总额940,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3,560,100.00元。截至2020年8月12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0] 000453号”验资报告。

  2020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80,948,308.14元,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2,104,363.86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80,948,308.14元;累计获得的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等的净额为2,104,363.86元;募集资金余额为804,716,155.72元,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284,716,155.72元,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520,000,000.00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北均瑶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结合经营需要,在交通银行宜昌夷陵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个,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分别核算不同的募投项目,并于2020年8月12日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84,716,155.72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1、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账号为81的募集资金账户仅用于存储和使用账号36的募集资金账户向其转入的“均瑶健康浙江衢州产业基地扩建年产常温发酵乳饮料10万吨项目”的募集资金。2、上述专户初始存放金额仅为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的募集资金金额,后续又从专户中扣除了其他发行费用16,539,900.00元。

  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7,926,872.55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680,646.1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46,226.41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联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对公司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7449号《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2020年9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联合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520,000,000.00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理财产品均未到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出具大华核字[2021]005116号《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均瑶健康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均瑶健康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均瑶健康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注1:“均瑶健康品牌升级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于2020 年 12 月 10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延期至2022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均瑶健康”或“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213,834,514.97元,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00,864,221.03元。经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现处发展阶段及盈利水平,推动并实施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经审慎研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公司2020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20元(含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000.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60.00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64.35%。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1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与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比例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1年3月16日、2021年4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王均金、王均豪、王滢滢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 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4月30日下午16:00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1年4月3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预计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050.2-25,65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法定披露数据),将增加5715.2-6316.8万元,同比增长29.56%-32.67%。

  2.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6,384.3万元-6,501.7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115.3-1,232.7万元,同比增长21.17%-23.4%。

  3.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5,212.7万元-5,331.3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126.7-1,245.3万元,同比增长27.78%-30.70%。

  1. 预计湖北均瑶大健康饮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050.2-25,651.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法定披露数据),将增加5715.2-6316.8万元,同比增长29.56%-32.67%。

  2.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纯利润是6,384.3万元-6,501.7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 将增加1,115.3-1,232.7万元,同比增长21.17%-23.4%。

  3.预计2021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纯利润是5,212.7万元-5,331.3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126.7-1,245.3万元,同比增长27.78%-30.7%。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056万元。

  报告期内随着新冠疫情对公司业务影响逐渐趋缓,同时公司加强了春节期间销售管理工作,加大了渠道建设的力度,使得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各项经营指标恢复性增长至正常水平。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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